一、指导思想
根据《2019学年青浦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》,坚持“便民利民、相对就近、免试入园”的招生要求,继续落实随迁子女入园政策,充分利用现有合法学前教育资源,尽力满足人民的多元需求,特制订我园2019学年招生工作方案。
二、园所概况
白鹤幼儿园是一所公办二级一类幼儿园,有两个园址,总部位于白鹤镇鹤如路115号,占地面积6660平方米,13个班级;分部位于外青松公路2947号,占地面积2589平方米,5个班级,全园18班规模。白鹤幼儿园以“在大理想、大胸襟、大自信中浸润与成长”为办园理念,在快乐的生活、沪语启蒙教育中,培养孩子“坚定、坚信、坚持”的远大理想、“大智、大气、大爱”的博大胸襟、“自立、自强、自信”的强大自信,为农村孩子的幸福与发展奠定基础。
三、招生名额
小班新生招生150名:2015年9月1日——2016年8月31日
四、招生条件
(一)必招范围
类别 |
条件 |
提供材料 |
第一档 |
有白鹤社区户籍与白鹤社区房产证,户主和房产证为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,且均于2019年4月30日之前办理。 |
户口本;房产证;接种卡;出生证; 以上材料均需:原件+复印件 |
第二档 |
有白鹤社区户籍,户主为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,且于2019年4月30日之前迁入。 |
户口本;接种卡;出生证; 以上材料均需:原件+复印件 |
第三档 |
幼儿为上海市户籍,有白鹤社区房产证,权利人为适龄幼儿或其直系亲属,且于2019年4月30日之前办理。 |
户口本;房产证和购房发票;接种卡;出生证; 以上材料均需:原件+复印件 |
第四档 |
幼儿本人暂无白鹤社区户籍,但父母一方具有白鹤社区内常住户籍。 |
户口本;接种卡;出生证;结婚证;其他关系证明; 以上材料均需:原件+复印件 |
备注一:根据实际情况按以上档次依次招生。
备注二:直系亲属指的是幼儿的爸爸妈妈、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。
备注三:所招幼儿为身体健康(无慢性传染病)、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(以入园体检卡为准)。
(二)自主招生范围(来沪随迁子女):
条件 |
提供材料 |
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签发《上海市居住证》且积分达到120分标准分值;幼儿持有效期内《上海市居住证》或《居住登记凭证》;幼儿的直系亲属持有白鹤社区房产; |
户口本、接种卡、出生证、父母一方《上海市居住证》、120积分分值证明、幼儿的《上海市居住证》或《居住登记凭证》、幼儿直系亲属的房产证和购房发票。 以上材料均需:原件+复印件 |
备注一:《上海市居住证》居住地址必须在白鹤社区,且在有效期内。
备注二:直系亲属指的是幼儿的爸爸妈妈、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。
备注三:在基本条件相同的情况下,依据父母一方《上海市居住证》居住年限的长短依次录取。
备注四:家长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,发现伪证取消入学资格。
(三)关于港、澳、台地区及外籍幼儿的入园
(1)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内合法任职或就业(需出具相关就业证明)且在本学区范围内购房的的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地区和外国户籍的适龄幼儿愿意进入我园就读的,可持相关证明参照本区幼儿登记入园。
(2)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内合法任职或就业(需出具相关就业证明)且在本学区范围内租住(提供相关住房凭证)的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地区和外国户籍的适龄幼儿,本着就近入园和统筹安排的原则,结合本区学前教育实际由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入园。
五、招生工作时间安排
时间 |
工作内容 |
4月26日 |
上交招生工作方案 |
5月6日 |
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布各幼儿园招生计划、招生区域范围、幼儿园性质、等级、收费标准、招生电话等 |
5月7日起 |
向社会公布白鹤幼儿园招生登记公告 |
5月8日-5月18日 |
家长通过访问网站(http://rybm.qpedu.cn)或关注白鹤幼儿园微信公众号,登录“青浦区幼儿园入园报名信息登记平台”填报入园报名表、选校报名。幼儿园完成网上初审工作。 |
6月5日 |
幼儿园向网上初审通过的幼儿家长发送“现场审核”短信通知,家长可登陆平台查询 |
6月8日、6月9日、6月15日 |
幼儿园进行现场验证,与家长互动及信息登记 |
6月22日 |
发放第一批入园通知书(本市户籍幼儿) |
8月10日 |
发放第二批入园通知书 |
六、关于中、大班补充入园
1.补充入园与每年的招生工作同步进行,家长按照白鹤幼儿园招生方案的条件,于6月8日、9日、15日至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登记和材料审核。原则上中途不再办理转园手续。
2.转园或插班的条件: 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中班年龄段幼儿和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的大班年龄段幼儿。入园条件参照适龄幼儿招生条件,视具体情况依次满足。
七、其他事宜
1.招生地点:白鹤镇鹤如路115号
2.招生小组:
组 长 郁小红
副组长 卢 仙
组 员 张月兰 庄 燕 吴冬敏 袁雷红 沈 晖 赵 岚
3.招生热线
卢老师:59746723 郁老师:59748996
幼儿园公众号:青浦区白鹤幼儿园
八、收费标准
序号 |
项目 |
收费标准 |
依据 |
备注 |
一 |
行政事业性收费 |
|||
1 |
保育教育费 |
175元/月 |
沪价费【201209】号 |
|
二 |
代办服务性收费 |
|||
(一) |
保育类 |
|||
1 |
餐费 |
5元/天 |
沪教委财【2013】82号 |
据实结算,为有需求幼儿解决用餐 |
2 |
点心费 |
3元/天 |
据实结算 |
|
3 |
生活用品 |
35元/学期 |
据实结算,指小毛巾等 |
|
(二) |
教育类 |
|||
1 |
课程配套标准材料费 |
100元/学期 |
沪教委财【2013】82号 沪价费【2015】13号 |
自愿,多退少不补。指图画纸、图画笔、橡皮泥、剪纸等。 |
2 |
课外活动费 |
100元/学期 |
自愿,多退少不补。开展春秋游活动等。 |
九、其他说明:
1.本招生方案依据上海市入学新政策(《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》【沪府办(2013)73号】)和《青浦区教育局关于2019年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意见》制定并实施。
2.本方案由白鹤幼儿园与白鹤镇社会事业科研究商讨后确定。
青浦区白鹤幼儿园